成都市補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告知單亮點學習

一、項目概述
1 、項目名稱: 補辦項目(申請補辦規劃手續的已建建設項目或停工工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 、辦理單位: 成都市規劃管理局
3 、辦理窗口: 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
4 、承諾時限: 4 個工作日
5 、收費標準及依據: 124/ 平方米。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完善《關于成都市建設項目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一站式收取管理暫行辦法》部分條款內容的通知
6 、窗口電話:
7 、投訴電話:
二、辦理程序
第一步: 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市政府服務中心規劃局窗口提出申請。
第二步: 窗口工作人員按標準查驗申辦人提交的材料,對申辦材料齊全、規范、有效的項目予以受理,填寫并發出《市規劃局建設項目報建回執》,并于當日將有關材料轉項目管理分局經辦人。對申請材料不齊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第三步: 在承諾期限內,經審查同意的,向申請人發放蓋章認可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副本 1 份和建施總平面圖 1 份。
三、、申請材料:
1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表 1 份(窗口索取或網上下載);
2 、土地權屬證明文件:
( 1 )出讓土地:提供國土證或國土出讓合同復印件 1 份(提供原件核驗確認后退回);
( 2 )劃撥土地:提供國土證或國土劃撥決定書復印件 1 份(提供原件核驗確認后退回)。
3 、加蓋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授權的審圖機構施工圖審查專用章的建筑施工圖(平、立、剖面圖及圖紙目錄) 1 套、建施總平面圖 3 份。
4 、市建委出具的《成都市建設工程補辦項目通知書》。
5 、市建委《建筑項目報件費審核繳款通知單》。
6 、屬于違法建設的建設項目,須提供市規劃執法監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或處理意見。
7 、其它需要說明的圖紙、文件等。
四、申辦補辦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取得的審批文件:
1 、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章和“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騎縫章)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副本 1 份。
2 、蓋有規劃審查藍條章和“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騎縫章)的建施總平面圖 1 份。
五、 申辦補辦項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注意事項:
1 、申請辦理工程證時,須手續齊備方可核發。
2 、必備文件系復印件,窗口工作人員應在復印件上簽具“經與原件核驗無誤”并署具姓名和時間。
3 、建設單位報件時提供復印件,應在復印件上署具提供時間并蓋鮮章。
4 、建設單位繳費時間不計入承諾時限內。
5 、 凡申請材料中的復印件,應注明“此件與原件無誤”字樣,并加蓋單位公章。
以上內容來自成都市規劃局官方網站2008年11月的頁面,具體什么亮點,大家和自己操作辦法比對一下就出來,晚上過來標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