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注規考試規劃實務真題第七題

某公司擬在城市規劃區內建設一座面積為1萬m2的綜合樓。該項目經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取得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該公司委托一家甲級設計單位進行 施工圖設計,對原規劃方案的總平面布局做了調整,增加了建設面積3000m2。該設計單位負責人幾次向該公司催要相關部門的批準文件,但一直未得到。在該 公司的再三催促下,該設計單位完成了施工圖設計,兩年后工程竣工,在工程竣工驗收時,被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為違法建設。
該項目為何被認定為違法建設?請結合案情提出處理意見。
答案:認定為非法建設的主要理由:
(1)未經批準,擅自調整總面積①,增加建筑面積①,屬于改變建筑工程規劃許可內容的行為①。(3分)
(2)按照擅自變更的總平面圖進行施工圖設計①,屬于違法設計①,按此進行建設屬于違法建設②。(4分)
(3)如確需變更規劃許可內容,應該依法重新報規劃部門批準。(2分)
(4)按規劃法規定,應該對設計單位進行行政處罰。(3分)
(5)規劃部門應依法對建設單位進行行政處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