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商品房申請平改坡,是否需要規劃許可
因為是平改坡,屬于外立面的改造,按照省條例是應該給與辦理規劃許可。但是此次申請的主體是誰呢?全體業主申請?明顯其中還有人舉報,肯定不同意申請。個人申請,是否牽涉到公眾利益?房屋結構穩定性?質量安全性誰來保證?誰來負責?
依據1:
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城市規劃區內原有房屋的拆建翻建辦理規劃審批問題的復函
浙江省城鄉建設廳:
你廳浙建規(1991)298號《關于城市規劃區內原有房屋的拆建翻建是否應當辦理規劃審批問題的請求》收悉。經研究函復如下:
根據《城市規劃法》第二十九條和第三十二條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內各項建設活動,不論新建、擴建、改建都必須取得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方可建設。房屋的折建、翻建屬于改建活動。因此,城市規劃區內房屋的拆建、翻建,除不改變房屋外形和使用性質,只涉及內部結構加固、改造和內部裝飾的修繕工程外,都應當辦理規劃審批手續。這與《城市房屋修繕管理規定》的規定是不矛盾的。
依據2:
《城市房屋修繕管理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城市(指國家按行政建制設立的直轄市、市、鎮)房屋的修繕管理。
公有住宅向個人出售后的維修養護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房屋修繕,是指對已建成的房屋進行拆改、翻修和維護。
因為屬于依申請,個人認為如果涉及平改坡等外立面改造的,必須申請規劃許可,不能拒絕。但是在審查過程中是否超建筑面積、縮小建筑間距從而判斷能否予以許可。這2個程序不能合二為一。
對于申請人或者申請主體的判斷,暫時想不出來如何解決!
群里討論了下,很多意見:
1.應該辦,但是市里說了不辦。
2.交押金,才給辦。
3.動用物業,申請住宅維修基金。
附個鏈接http://www.louisvuittonpursesbag.net/archives/3908 原有房屋的拆建翻建辦理規劃審批手續的復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