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工業項目中改變土地及建筑規劃用途的問題
1、因為工業用地相對于商業或居住用地具有價格低廉易取得的優點,很多企業通過包裝工業項目,再取得土地后,通過陰陽圖紙報建,預留改造空間,待竣工驗收通過后,全盤改造建筑結構,使得全部或局部改變土地用途,變相房地產開發作為商業或是居住用途,這種現象不多。最典型的情況就是多年前的縣城芳泉路工業帶部分企業的違法行為,近幾年主要是縣城和部分鄉鎮的臨路項目。
2、企業因考慮到非生產性建筑面積與生產性建筑面積所繳納的各項規費的差異巨大,將辦公、職工宿舍等規劃設計為車間及倉庫,待竣工驗收通過后,根據企業需要改變使用功能,這種情況比較普遍,屬于惡意偷逃規費。
3、部分企業因自身效益問題,將土地及建筑轉讓或是出租后,承租方進行商業經營活動的。
建議:
1、對招商引資項目要嚴格把關,嚴禁包裝項目,屬地政府及招商人員要對項目的真實性要負責,要有考核有處罰。
2、加強對企業的宣傳教育,統一國土、建設、規劃等部門的執行標準,對非生產性建筑的鑒定、計算、政策要合理控制。
3、對報建過程的變相房地產開發,改變土地和建筑用途的,多方協作,加強批后管理,加強監督檢查力度,嚴格驗收標準,依法嚴厲處置,提高違法成本,讓違法者無利可圖。
4、加強對設計、監理、施工單位的監管,構建誠信考核體系,對涉及違法建設的單位要嚴厲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