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議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有效期
我是認為這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一樣,在其有效期內辦理后續的行政許可辦理后,就不再存在過期失效的問題,而且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主要內容是根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含規劃條件)辦理的,只要企業履行了合同內容,國土部分給予辦理土地證后,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實際意義也已經到位,不會失效。
另外,如果領取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后,過了1年,規劃局也不可能再對該宗土地發放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了。
不懂,銀行方面能不能理解這個,以前我也沒有遇到過這個問題,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