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局與國土局協商工業用地規劃控制的相關內容
容積率:國土局是要求下限,具體指標按國土系統文件針對不同的行業來確定,規劃局的一般是按上限控制,仔細考慮還是上下限控制,既要符合規劃上單位面積建筑容量的要求,也要符合節約用地的原則,不過建議下限由國土控制,分擔規劃總平面圖審查的壓力,因為部分地區,下限控制對企業來說是很不滿的,具體實施也確實有困難。針對國土局一方面有要求,一方面目前不審查,不驗收的問題,要求國土局能負起責任,能審查總平面圖,并做分期建設的規定,完全開發完成的要求,并在每期竣工驗收中做實質性核查。
具體的容積率控制 ??國土系統文件控制下限值≤容積率≤1.5(或許可以降到1.3,根據幾年的審批情況看,工業項目目前能超過1.1的很少,盡管做完全低層的項目是很少很少)
建筑密度:
?30%≤容積率≤45%,如果超過45%應根據其他地區的經驗做法,都報縣政府審批,且應當嚴格控制,建筑密度影響城市的很多內容。
綠地率:
按地方規定12%-20%
對于容積率、建筑密度調高的項目如何操作:
規劃局先對企業提出的總平面圖和規劃設計方案的合理性進行預審查
提出新的規劃條件,并告知國土局
國土局根據規劃局的規劃條件對土地出讓合同進行補充協議
規劃局根據國土局的補充協議辦理新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然后按正常程序報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