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得了解的房產測繪標準

房屋建筑面積測算的有關規定
3·2·1 計算全部建筑面積的范圍
a) 永久性結構的單層房屋,按一層計算建筑面積;多層房屋按各層建筑面積的總和計算。
b) 房屋內的夾層、插層、技術層及其梯間、電梯間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計算建筑面積。
c) 穿過房屋的通道,房屋內的門廳、大廳,均按一層計算面積。門廳、大廳內的回廊部分,層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d) 樓梯間、電梯(觀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層計算面積。
e) 房屋在天面上,屬永久性建筑,層高在2.20M以上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及斜面結構屋頂高度在2.20M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圍水平投影面只計算。
f)挑樓、全封閉的陽臺按其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g)屬永久性結構有上蓋的室外樓梯,按各層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a) 與房屋相連的有柱走廊,兩房屋間有上蓋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b) 房屋間永久性的封閉的架空通廊,按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c) 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應出入口,層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外墻(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層及保護墻)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d) 有柱或有圍護結構的門廊、門斗,按其柱或圍護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e) 玻璃幕墻等作為房屋外墻的,按其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f) 屬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車棚、貨棚等按柱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g) 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腳做架空層,有圍護結構的,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h) 有伸縮縫的房屋,若其與室內相通的,伸縮縫計算建筑面積。
3.2.2 計算一半建筑面積的范圍
a) 與房屋相連有上蓋無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b) 獨立柱、單排柱的門廊、車棚、貨棚等屬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蓋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c) 未封閉的陽臺、挑廊,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d) 無頂蓋的室外樓梯按各層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e) 有頂蓋不封閉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按外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3.2.3不計算建筑面積的范圍
a) 層高小于2.20m以下的夾層、插層、技術層和層高小于2.20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b) 突出房屋墻面的構件、配件、裝飾柱、裝飾性的玻璃幕墻、垛、勒腳、臺階、無柱雨篷等。
c) 房屋之間無上蓋的架空通廊。
d) 房屋的天面、挑臺、天面上的花園、泳池。
e) 建筑物內的操作平臺、上料平臺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間安置箱、罐的平臺。
f) 騎樓、過街樓的底層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g) 利用引橋、高架路、高架橋、路面作為頂蓋建造的房屋。
h) 活動房屋、臨時房屋、簡易房屋。
i) 獨立煙囪、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線。
j) 與房屋室內不相通的房屋間伸縮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