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用地修建性詳細規劃相關規定
我下面收集的是廣州的詳細規劃規定中工業和倉儲用地的內容,可以參考下,適合設計和審批的同行來看!
?工業用地類型
根據對居住和公共環境的不同影響程度,工業用地可分為:一類工業用地、二類工業用地和三類工業用地。
5.2??????????????? 規劃布局原則
5.2.1??????? ?標準工業廠房的基本地塊規??蓞⒄障卤韴绦?。
表5.2.1?? 標準工業廠房的基本地塊建議規模
用地分類 | 廠房形式 | 基本地塊占地規模(公頃) |
一類工業 | 標準工業廠房 | 0.1—0.4ha |
二類工業 | 標準工業廠房 | 0.25—1.0ha |
三類工業 | 獨立廠區 | 4.5—18ha |
5.2.2??????? 工業用地總平面布置應在上層次規劃的基礎上,根據生產流程、防火、安全、衛生、施工等要求,結合內外部運輸條件、場地地形、地質、氣象條件、建設程序以及遠期發展等因素,經技術經濟綜合比較后確定。
5.2.3??????? 總平面布置,應符合下列原則:
1?????????? 科學功能分區,合理確定生產、辦公、生活服務設施等區域,各項設施的布置應緊湊、合理,人行交通與貨運交通應明確便捷,互不干擾。
2?????????? 在符合生產流程、操作要求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建(構)筑物等設施可采取多層布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3?????????? 廠區及功能分區用地宜規整,建(構)筑物外型宜簡潔明快。
4?????????? 應充分利用地形、地勢、工程和水文地質條件,合理布置建(構)筑物和有關設施,盡量減少土(石)方工程量和基礎工程費用。
5.2.4??????? 當工業用地地形坡度較大時,建(構)筑物的長軸宜順等高線布置。
5.2.5??????? 產生高噪聲的生產設施宜相對集中布置,其周邊宜布置對噪聲不敏感、高大和朝向有利于隔聲的建(構)筑物。廠區內總平面布置中的噪聲控制,應符合《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范》的規定。
5.2.6??????? 有防潮、防水霧要求的生產設施,應布置在地勢較高、地下水位較低的地段。
5.2.7??????? 產生高溫、有害氣體、煙、霧、粉塵的生產設施,應布置在廠區內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且地勢開闊、通風條件良好的地段。產生高溫的生產設施的長軸宜與夏季盛行風向垂直。
5.2.8??????? 散發有害氣體、煙、霧、粉塵等有害物質的工業用地與居住地段之間,必須設置衛生防護用地,衛生防護用地應盡量利用原有綠地、水塘、河流、山崗等地帶,該用地內應綠化。
5.2.9??????? 出入口的位置和數量,應根據企業的生產規模、工業用地面積及總平面布置等因素綜合確定,大、中型廠區出入口的數量一般不宜少于兩個。
5.2.10??? 工業用地的規劃要求還應符合《廣州市工業園區規劃設計指引》的相關規定。
5.3??????????????? 工業用地構成
根據不同類別工業性質合理確定各類用地構成比例,應有一定比例的配套設施及道路、停車、卸貨用地。
5.4??????????????? 主要技術經濟控制指標
工業用地通用廠房的建筑密度和容積率符合表5.4的規定,同時應符合《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試行)》中關于不同工業類別用地容積率下限的規定。
表5.4 工業用地通用廠房建筑密度及容積率控制指標表
用地分類 | 建筑密度(%) | 容積率 |
一類工業 | ≥30且≤50 | ≤2.0 |
二類工業 | ≥30且≤45 | ≤1.6 |
三類工業 | ≤40 | ≤1.0 |
注:工業區內工業用地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標取值一般低于上表數值。
5.5??????????????? 配套設施
5.5.1??????? 提?供?配套服務設施?時?,?應?綜合考?慮?工?業用地?的??位?置?、?主?要?工?業?類?別?、?工?作?人?口?的?結構?及?環?境?素質?等?因?素,?合理確定配套服務設施的用地位置及規模。
5.5.2??????? 工業項目所需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工業項目總用地面積的7%。嚴禁在工業項目用地范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
5.5.3??????? 生活配套服務設施
1???????????????????????????????????? 大中型工業項目配套的居住設施應符合安全和衛生防護距離的要求。配套居住用地應位于散發有害物質的工業企業廠區和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
2?? 應積極引導不同的中小型工業項目集中設置員工宿舍。無污染的工業用地內,如滿足一定用地規模,且遠離生活區,滿足功能分區、消防及環境要求,根據用地條件經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可在單位用地范圍內建設少量值班宿舍。但需符合以下規定:
(1)宿舍建筑面積不得超過項目總建筑面積的10%。
(2)應與生產區功能分工明確,建筑形式和風格應統一協調,且滿足消防及環境要求;
(3)應同時符合二類居住用地(R2)的規劃建設相關控制要求;
3?? 生產管理用房的布置,應布置在便于生產管理、環境潔凈、靠近主要人流出入口、對外交通聯系方便和污染影響最小的地段。
4? 食堂應集中設置,應具備一定規模服務的能力,且位于污染源的上風向。
5.5.4??????? 市政配套服務設施
用地及周邊地段應有?足?夠?的?供水、供電、供氣、污水處理、電?話?服?務?等公用工程設施以?及?存?放?與處?理?廢?物?等?設?施。
1???????????????????????????????????? 配套的污水處理措施,宜位于廠區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并控制必要的衛生防護距離。沿江、河布置的污水處理設施,宜位于廠區和居住地段的下游。
2???????????????????????????????????? 配套鍋爐房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宜位于廠區的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避免有害氣體及粉塵等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2)??? 當采取自流回收冷凝水時,宜布置在地勢較低且不窩風的地段。
3)??? 燃煤鍋爐房應有儲煤與灰渣場地和方便的運輸條件,儲煤與灰渣場地宜布置在鍋爐房的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
3???????????????????????????????????? 配套的熱電站和集中供熱鍋爐房,宜靠近負荷中心或主要負荷用戶,應具有方便的供煤和排灰渣條件。
4???????????????????????????????????? 配套的壓縮空氣站應位于空氣潔凈的地段,避免靠近散發爆炸性、腐蝕性物質、有害氣體和粉塵等的場所。煤氣站和天然氣配氣站的布置,還應符合《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的規定。
5???????????????????????????????????? 配套給水凈化站的布置,宜靠近水源地或水源匯集處,布置在廠區內時,應位于廠區邊緣、環境潔凈且距主要用戶較近的地段。
6???????????????????????????????????? 大型配套變電站的位置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宜靠近負荷中心或主要負荷用戶,不受粉塵、水霧、腐蝕性氣體等污染源的影響;
2)??? 避免布置在強烈振動設施的場地附近;
3)??? 地勢較高,避免位于低洼積水地段。
5.6??????????????? 綠地景觀系統
5.6.1??????? 根據不同的布局方式、環境特點及用地的具體條件,采用集中與分散相結合,點、線、面相結合的綠地系統,并宜保留和利用用地范圍內的已有樹木和綠地。
5.6.2??????? 用地內重要地段?(?主?要?出入?口)應當進行環境景觀設計,配套?設?施、小品、雕塑應?與?周?圍?的環境設?計?相?一?致。工業用地綠化建設還應符合《廣州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和環境保護要求,綠化景觀系統應保證具有促?進?空?氣?流?通?的?通?風?廊?。
5.6.3??????? 防護綠地
1?????????? 生產區與其它功能區之間應當設置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綠地。
2?????????? 有污染的工業用地周邊應設置相應的防護綠帶,經環境保護部門鑒定的重污染單位和危險品倉庫應設置的防護林帶最小寬度不少于50米。沿涌兩岸防護綠化帶寬度各不少于5米,江河兩岸防護綠化帶寬度各不少于30米;水源涵養林寬度各不少于100米,防護綠(林)帶具體寬度還應結合環保、衛生、消防等部門的要求綜合確定。
3?????????? 保留河涌的防護綠地應結合周邊用地的規劃建設,在滿足防洪排澇功能的前提下,建成有特色的防護綠地,并可結合停車、水面等功能性布置,形成有特色的休閑景觀帶。
5.6.4??????? 綠地率
工業廠區用地的綠地率不得低于20%。對環境要求高的工業類別,廠區用地的綠地率不宜低于30%。有毒有害的重污染單位和危險品倉庫,綠地率不應低于40%。
5.6.5??????? 道路綠化
應選擇能適應本地自然條件和城市環境的鄉土樹種,宜選擇樹干挺直、樹形美觀、夏日遮陽、耐修剪、抗塵力強、無飛絮、具防火功能的樹種,產生有害物質的工業企業應選擇抗污染及有害氣體的樹種。
5.7??????????????? 道路交通系統
5.7.1??????? 根據地形、用地四周的環境條件、用地規模及工業門類運行方式,選擇經濟、便捷的道路系統和道路斷面形式?。?
5.7.2??????? 廠區內道路的布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滿足生產、運輸、安裝、檢修、消防及環境衛生的要求;
2?????????? 劃分功能分區,并與區內主要建筑物軸線平行或垂直,宜呈環形布置;
3?????????? 與豎向設計相協調,有利于場地及道路的排水。
4?????????? 與廠外道路連接便捷,與城市交通性主干道或?跨?境?公?路、?鐵?路、港口?等交通設施有順暢的交?通?聯系。
5?????????? 道路的寬度應綜合考慮交通、日照通風、地下工程管線埋設、防災等的要求。
5.7.3??????? 工業用地內部?道?路?的?設?計?不?應?吸?引過境車?輛?途?經?該?區,??應避免設置錯位的T字型機動車道路路口。
5.7.4??????? 廠區內道路宜采用平面交叉,交叉應設置在直線路段,并且垂直正交。特殊情況下需要斜交時,交叉角不宜小于45度,露天礦山道路受地形條件所限時,交叉角可適當減小。
5.7.5??????? 道路系統的設置應考慮防災要求和預留消防通道。道路盡端設置回車場時,回車場面積應根據汽車的最小轉彎半徑和路面寬度確定。
5.7.6??????? 步行系統的設置應??結合用地功能布局、道路交通組織,以方便行人交通,并且易?于到?達綠化景觀?區?及?休?憩?用?地?。
5.7.7??????? 主要人流出入口宜與主要貨流出入口分開設置,并應位于廠區主干道通往居住地段一側,主要貨流出入口應位于主要貨流方向,并應與外部運輸線路連接方便。
5.7.8??????? ?大型及貨流量較大的工業項目應先取得交通規劃評估意見且應有不少于兩條對外連接的主要道路。其主要出入口地段宜設置適當規模的廣場。
5.7.9??????? 工業用地應滿足必要的停車卸貨要求,其停車指標可參考《廣州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標準與準則》其他篇章的規定。
5.8??????????????? 豎向
5.8.1??????? 合理利用地形地貌,減少土方工程量,對不良工程地質應采取防范措施或回避的方法。
5.8.2??????? 各種場地的適用坡度:工業用地及其配套倉儲用地最小坡度為0.2%,最大坡度為10% 。
5.8.3??????? 當自然地形坡度大于8%,地面連接形式宜選用臺地式,臺地之間應用擋土墻或護坡連接。
5.8.4??????? 豎向規劃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用地自然坡度小于5%時,宜規劃為平坡式;用地自然坡度大于8%時,宜規劃為臺階式, 用地自然坡度為5%-8%時,宜結合地形適當進行工程處理,混合式布局;
2?????????? 臺地劃分應與規劃布局和總平面布置相協調,應滿足使用性質相同的用地或功能聯系密切的建(構)筑物布置在同一臺地或相鄰臺地的布局要求;
3?????????? 臺地的長邊應平行于等高線布置;
4?????????? 臺地高度、寬度和長度應結合地形和使用要求確定。臺地高度宜為1.5-3.0米。
5.8.5??????? 應滿足排水管線的埋設要求,并與城市管線銜接。用地內地面水的排水系統應根據地形特點設計。在山區和丘陵地區還必須考慮排洪要求。
5.8.6??????? 對外聯系道路的高程應與城市道路標高相銜接。
?
第6節 倉儲用地修建性詳細規劃
6.1??????????????? 倉儲用地分類
根據儲物性質的不同,倉儲用地可分為普通倉儲用地和危險品倉儲用地。
6.2??????????????? 規劃布局原則
6.2.1??????? 倉庫和堆場應按不同類別相對集中布置,不同類型和不同性質的倉庫宜分別布置在不同的地段。
6.2.2??????? 總平面布局應考慮貯存物料的性質、貨流出入方向、供應對象、貯存面積、運輸方式等因素,為運輸、裝卸、管理創造有利條件。
6.2.3??????? 危險品倉庫還應符合本節 6.9 的相關規定。
6.3??????????????? 倉儲用地構成
倉儲用地內應包含必要的輔助設施和綠化用地,依照存貯物品的不同性質,具體指標參照防火、安全、衛生、交通運輸和環境保護等要求綜合確定。
6.4??????????????? 主要技術經濟控制指標
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結合交通、安全、環境等要求綜合確定經濟技術控制指標。普通倉儲用地建筑密度及容積率應符合表6.4.1的規定
表6.4.1? 普通倉儲用地建筑密度及容積率控制指標表
建筑物層數 | 建筑密度(%) | 容積率 |
單層倉庫 | ≥30且≤50 | ≥0.3且≤0.5 |
多層倉庫 | ≥30且≤50 | ≤2.0 |
6.5?? 配套設施
6.5.1????????? 倉儲項目用地內應嚴格控制單身宿舍和商業建筑的建設,不得建設倉庫與住宅混合使用的綜合樓。
6.5.2????????? 倉儲項目用地內辦公輔助用房應考慮動靜分區,與作業區相對獨立。
6.5.3????????? 應依貯物不同性質,設置相應的市政配套設施。
6.5.4????????? 大中型儲備、中轉倉庫應具備可靠的水源和電源保障。
6.5.5????????? 倉儲用地應附設有裝卸位供貯存貨物、停泊車輛和起卸貨物之用。裝卸位的設置可參考以下指標:新建建筑面積1500平米的倉庫,應設不得少于一處裝卸位,每增加4000平方米,應增設一處,裝卸位長度不小于13米,寬度不小于4米,凈空不得小于4.2米。裝卸位不得占用城市道路。
6.5??????????????? 綠地景觀系統
6.6.1??????? 根據不同的布局方式、環境特點及用地的具體條件,采用集中與分散相結合,形成點、線、面相結合的綠地系統。
6.6.2??????? 規劃倉庫地塊綠地率不得低于20%,危險品倉庫綠地率不得低于40%,并根據國家標準設置寬度不少于50米的防護林帶。
6.6.3??????? 綠化宜選擇美觀、夏日遮陽、抗塵力強、具防火功能的樹種。
6.6.4??????? 在可行的情況下,應在用地的界線內提供全面美化環境的設施,如綠化、樹木園景等。
6.6.5??????? 有大量重型車輛運輸和較多露天作業的倉儲用地宜在用地周邊設置較大范圍的??綠化隔離帶區?,可?隔?開凌?亂?的?作?業和重型車輛所造成的繁忙交通,從而減?少?對?環?境?造?成的?不?良?影?響。
6.6.6??????? 衛生防護距離
1?????????? 倉儲用地與居住用地的衛生防護距離應參照環保、防災、衛生等專業部門的要求并結合城市規劃綜合確定,該范圍內宜綠化,以下指標可參照執行:
表6.6.6
倉庫類型 | 防護距離(米) |
全市性水泥供應倉庫 | 300 |
非金屬建筑材料供應倉庫、煤炭倉庫、未加工的二級原料臨時儲藏倉庫、500立方米以上的藏冰庫 | 100 |
蔬菜、水果儲藏庫,600噸以上批發冷藏庫,建筑與設備供應倉庫(無起灰料的),木材貿易和箱桶裝倉庫 | 50 |
?
2?????????? 倉儲用地與療養院、醫院、高新技術園區等環境質量要求較高的設施或機構的衛生防護距離,宜按表6.6.6規定值的1.5~2倍計算。
6.6??????????????? 道路交通系統
6.7.1??????? 道路寬度應考慮運輸、防災、消防、環保、衛生防疫、勞動保護及景觀等要求綜合確定。
6.7.2??????? 大型倉儲項目用地的道路應當滿足大型平板車和集裝箱車輛通行、停放、裝卸的需要。
6.7.3??????? 重要貨源點與集散點之間應有便捷的貨運道路。
6.7.4??????? 道路系統的設置還應考慮防災救災要求和預留消防通道。
6.7.5??????? 貨流量較大的倉儲項目應先取得交通評估意見。
6.7.6??????? 倉儲項目應當根據具體項目要求配套建設停車場(庫)。具體指標還應符合《廣州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標準與準則》其他篇章的規定。
6.7??????????????? 豎向
6.8.1??????? 應合理利用地形地貌,用地應有適宜坡度,利于排水。
6.8.2??????? 用地最小坡度不應小于0.2% 。
6.8.3??????? 當自然地形坡度大于8%,地面連接形式宜選用臺地式,
6.8.4??????? 對外聯系道路的高程應與城市道路標高相銜接。
6.8??????????????? 特殊倉庫
6.9.1??????? 布局應滿足其對交通、用地、設施的特殊需求,避免對其它用地產生干擾,并應符合環境保護和防火、防災的要求。危險品倉庫建設項目應作環境影響評價,并征求消防、環保等部門的專業意見。
6.9.2??????? 應遠離產生有害氣體、煙霧、粉塵等物質的污染源和傳染病醫院、火葬場等場所。
6.9.3??????? 危險品倉庫
1???????????????????????????????????? 不同類型的危險品倉庫應相互分隔,不得混合存儲,其相隔距離應符合相關規范及消防規定。
2???????????????????????????????????? 石油庫用地與城市居住區、大中型工礦企業和交通線等的安全距離應符合《石油庫設計規范》(GBJ74-84)的有關規定。
3???????????????????????????????????? 液化石油氣、天然氣的儲存應符合市政燃氣工程的有關規定。
4???????????????????????????????????? 爆破器材庫區的布置,應符合現行國標《民用爆破器材工廠設計安全規范》的規定。
6.9.4??????? 物流用地
1???????????????????????????????????? 物流用地是一家或多家物流(配送)企業在空間集中布局的場所,具綜合服務功能的物流集結點。
2???????????????????????????????????? 以物品批發貿易功能為主的物流用地按商業設施布局要求設置,以物品儲運功能為主的物流用地按倉儲設施布局要求設置。
3???????????????????????????????????? 物流用地土地使用及分類要求應符合國家及地方政策規定。
6.10? 堆場用地
6.10.1??? 堆場用地應遠離城市水源地,可與港口、鐵路、公路貨運場站結合設置。
6.10.2? 堆場不宜位于居住區上風向。建筑材料露天堆場與居住用地應滿足必要的衛生防護帶寬度,一般不應小于300米,與其它設施的防護距離不應小于100米,具體寬度還應結合環保、衛生、消防等部門的要求綜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