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全文2017年

關于印發江蘇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的通知
(蘇發改規發〔2017〕1號)
為促進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科學合理利用能源,從源頭上杜絕能源浪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強能源消費總量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公共機構節能條例》、《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江蘇省節約能源條例》,我們制定了《江蘇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現予印發,自即日起執行。
江蘇省發展改革委 江蘇省經濟和信息化委
2017年4月21日
江蘇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促進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科學合理利用能源,從源頭上杜絕能源浪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強能源消費總量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江蘇省節約能源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本辦法所稱節能審查,是指節能審查機關根據節能法律法規、政策標準等,對項目節能情況進行審查并形成審查意見的行為。
第三條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意見是項目開工建設、竣工驗收和運營管理的重要依據。未按本辦法規定進行節能審查,或節能審查未通過的項目,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已經建成的不得投入生產、使用。
第四條 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單位在報送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前,需取得節能審查機關出具的節能審查意見。企業投資項目,建設單位需在開工建設前取得節能審查機關出具的節能審查意見。
第五條 省、市、縣(區)節能審查機關按照職能范圍和管理權限,分別對管轄范圍內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進行節能審查。
第六條 建設單位應當自行編制或者委托中介機構編制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報告。由中介機構編制項目節能報告的,建設單位應當對項目節能報告予以書面確認。
第七條 項目節能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分析評價依據;
(二)項目基本情況;
(三)項目建設方案的節能分析和比選,包括總平面布置、生產工藝、用能工藝、用能設備和能源計量器具等方面;
(四)選取節能效果好、技術經濟可行的節能技術和管理措施;
(五)項目能源消費量、能源消費結構、能源效率等方面的分析;
(六)對所在地完成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目標、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目標的影響等方面的分析評價。
第八條 國家發展改革委核報國務院審批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批的政府投資項目,由省發展改革委出具節能審查意見。
國家發展改革委核報國務院核準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核準的企業投資項目,由省發展改革委出具節能審查意見。
第九條 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00噸標準煤及以上(改擴建項目按照建成投產后年綜合能源消費量增量計算,電力折算系數按當量值,下同)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其節能審查由省級節能審查機關負責。
第十條 省發展改革委核報省政府審批以及省發展改革委審批的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000噸標準煤及以上5000噸標準煤以下的政府投資項目,由設區市發展改革委出具節能審查意見。
第十一條 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核報省政府核準或備案以及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核準或備案的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000噸標準煤及以上5000噸標準煤以下的企業投資項目,由設區市節能審查機關出具節能審查意見。
其他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000噸標準煤及以上5000噸標準煤以下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根據項目管理權限,由同級節能審查機關負責審查。
第十二條 下列項目的建設單位向項目管理權限同級的節能審查機關報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承諾表(格式見附件),并按相關節能標準、規范和承諾建設,節能審查機關不再單獨進行節能審查。
(一)年綜合能源消費量不滿1000噸標準煤且年電力消費量不滿500萬千瓦時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二)用能工藝簡單、節能潛力小的行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前款用能工藝簡單、節能潛力小的行業,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公布的目錄執行。
第十三條 以煤炭作為燃料或者原料的項目,應當依照國家和省煤炭等量或減量替代的規定,落實替代來源,并取得替代地區和有關替代企業、單位同意的書面文件。
第十四條 建設單位向節能審查機關申請節能審查時,應按相關管理程序報送項目節能報告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或申請報告,紙質和電子文檔各兩份。
第十五條 節能審查機關收到項目節能報告及相關材料后,應當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形式審查。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建設單位需要補充、更改的內容。
第十六條 節能審查機關受理項目節能報告后,應當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評審。
承擔節能評審工作的第三方機構,由相應的節能審查機關按國家和省相關規定確定。
第十七條 受委托的第三方機構應當在20工作日內,組織節能評審,形成評審意見,并對評審意見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審意見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項目概況;
(二)節能報告編制依據是否正確適當;
(三)節能報告的內容和深度是否符合要求;
(四)項目用能分析是否全面客觀準確,方法是否科學,結論是否正確;
(五)項目是否符合國家、地方和行業節能設計標準及規范,項目用能種類和結構是否合理,單位能耗指標是否滿足國家、地方或行業規定的能耗標準或定額,是否按規定落實能耗等量或減置換要求,項目能源消費量和能效水平是否滿足本地區能源消耗總量、能源消耗強度和煤炭消費總量“三控”管理要求;
(六)項目主要設備和工藝是否采用先進適用技術和節能新技術,耗能結構、主要用能工藝節能設計是否合理,能源計量器具配備是否符合要求;
(七)是否按規定選用高效節能設備,有無采用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用能工藝、設備的情況;
(八)各項節能措施是否科學、合理、可行,節能措施效果評估是否客觀;
(九)節能方面的相關意見和建議;
(十)評審結論。
第十九條 節能審查機關主要依據下列情況對項目節能報告進行審查,并出具節能審查意見。
(一)是否準確適用節能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政策等;
(二)節能報告的內容和深度是否符合要求;
(三)項目用能分析是否客觀準確,評估方法是否科學,評審結論是否正確;
(四)節能報告提出的措施建議是否合理可行;
(五)項目的能源消耗和能效水平是否滿足本地區能源消耗總量、能源消耗強度和煤炭消費總量“三控”管理要求;
(六)有關評審機構出具的節能評審意見。
第二十條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工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0工作日內完成(委托評審時間不計入審查期限)。節能審查意見自印發之日起2年內有效。
第二十一條 通過節能審查的項目,其總平面布置、生產工藝、用能工藝、設備及能源品種等建設內容發生重大變更,或者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超過節能審查意見規定的能耗總量15%及以上的,建設單位應重新編制節能報告,并向原節能審查機關重新申請節能審查。經重新評估和審查并獲得通過的,可繼續組織項目實施。
第二十二條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投入生產、使用前,應由出具節能審查意見的節能審查機關對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進行驗收。
第二十三條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應納入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統一管理,實行網上受理、辦理、監管和服務,實現審查過程和結果的可查詢、可監督。
第二十四條 節能審查機關應加強節能審查信息的統計分析,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對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設區市節能審查機關應每季度向省級節能審查機關報送本地區節能審查及驗收情況。
各級節能主管部門應依法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開展節能監察。省級節能審查機關對各地節能審查及驗收情況進行不定期巡查,對重大項目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對違法違規問題進行公開曝光,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五條 對未按本辦法規定進行節能審查,或節能審查未獲通過,擅自開工建設或擅自投入生產、使用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由節能審查機關責令停止建設或停止生產、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逾期不改造的生產性項目,由節能審查機關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規定的權限責令關閉,并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以拆分項目、提供虛假材料等不正當手段通過節能審查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由節能審查機關撤銷項目的節能審查意見。
未落實節能審查意見要求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機關責令建設單位限期整改。不能改正或逾期不改正的,節能審查機關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負責審批政府投資項目的公職人員,對未進行節能審查或節能審查未獲通過的項目,違反本辦法規定予以批準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二十六條 節能審查機關對建設單位、第三方機構、中介機構等的違法違規信息進行記錄,將違法違規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投資項目審批監管平臺,在“信用江蘇”網站向社會公開。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審經費,由各級財政部門負責安排解決。
第二十八條 各設區市節能審查機關根據本辦法及實際情況制訂本轄區節能審查實施細則。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由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2017年4月21日起施行?!督K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實施辦法(試行)》(蘇發改規發〔2011〕1號)和《江蘇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管理暫行辦法》(蘇經貿環資〔2007〕212號)同時廢止。
附件: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承諾表
項目名稱: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項目概況 | 項目建設單位 | (蓋章) | 法人代碼 | ||
項目所屬行業及代碼 | 項目代碼 | ||||
單位負責人 | 負責人電話 | ||||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
建設地點 | |||||
聯系人 | 聯系人電話 | ||||
項目性質 | □新建 □改建 □擴建 □技術改造 □其他 | 項目總投資 | 萬元 | ||
投資管理類別 | □審批 □核準 □備案 | ||||
建筑面積(m2) | |||||
建設規模、主要內容和主要用能設備情況 | |||||
年耗能量 | 能源種類 | 計量 單位 | 年消耗 實物量 | 折標 系數 | 折標準煤量 (噸標準煤) |
年能源消費總量(噸標準煤) | |||||
耗能工質種類 | 計量 單位 | 年消耗 實物量 | 折標 系數 | 折標準煤量 (噸標準煤) | |
年耗能工質總量(噸標準煤) | |||||
項目年綜合能源消費量(噸標準煤) | |||||
項目節能措施簡述(采用的節能設計標準、規范以及節能新技術、新產品等,并說明項目能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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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單位鄭重承諾: 1、本單位所提供的材料及數據真實有效。 2、本項目不屬于區域能評確定的重點行業范圍。 3、本項目不屬于國家和省最新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的限制類、淘汰類項目,且符合地方產業政策,符合區域產業發展規劃要求。 4、本項目單位產品能耗、電耗、水耗達到國家、省行業能耗準入標準(沒有準入標準的,執行限額標準或地方能效指南)。 5、本項目主要用能設備選擇符合國家相關節能技術標準,無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落后設備。 6、本項目達產后年綜合能源消費量可控制在 噸標準煤(當量值)以內,預測萬元工業增加值能耗為 噸標準煤/萬元(保留三位小數)。 7、本項目新增變壓器容量為 ,新增變壓器型號為 。 8、按規定配備相應的能源計量器具,落實能源計量管理。 9、本項目實施過程中,將嚴格遵守國家相關節能法律法規政策;建成投產后嚴格履行報告義務,自覺配合相關檢查、監察。
企業負責人(簽字): 企業(蓋章)
年 月 日 |
備注:(1)能源種類、耗能工質種類要齊全,不得遺漏。
(2)各種能源及耗能工質折標準煤參考系數參照《綜合能耗計算通則》(GB/T2589-2008)。
實例
能耗審批問題
化工項目,1000t以下的,企業先填承諾表,由發改委平衡指標,報縣局;1000-5000t的編制節能審查報告,報市局;大于5000t的報省廳。
兩高項目,1000t以下的,企業先填承諾表,由發改委平衡指標,報縣局;1000-5000t的編制節能審查報告,報市局;大于5000t的報省廳。
其他項目,1000t以下的,企業先填承諾表,發改委平衡指標后,報縣局,1000-5000t的編制節能審查報告,報縣局;大于5000t的報省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