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門市建設項目“多評合一”審查規程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簡政放權激發市場活力的意見》(蘇發〔2016〕42號)和《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蘇發〔2017〕4號),現就進一步整合投資項目報建手續,開展企業投資項目“多評合一”提出審查規程。
一、總體要求
以現有法律法規為基礎,以全面提高政務服務效能為目標,積極創新優化建設項目評估審查流程,將各項評估審查工作并聯進行,實行綜合咨詢、統一受理、同步評估、同步評審、同步審批、統一反饋服務模式,進一步優化我市投資軟環境,促進經濟發展。
二、實施內容
企業投資項目實施“多評合一”,包括節能評估、環境影響評價、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安全評價、節地評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震安全性評價等7項評估。
三、工作流程
“多評合一”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綜合咨詢受理、同步評估、同步評審、同步審批、統一反饋等五個環節,整個周期控制在30個工作日以內。(上級機關組織評審的除外)
項目評估及審批辦理期限原則上控制在30個工作日以內,具體工作流程如下:
(一)綜合咨詢受理(1個工作日)
市行政審批局設立“多評合一”綜合咨詢受理窗口,接受項目單位咨詢,一次性告知需評估事項清單和工作要求,實行一個窗口受理項目建設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在線賦予項目代碼,并交由各相關部門審核。根據各部門審核情況,“多評合一”綜合咨詢受理窗口于1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出具受理決定通知書。
(二)同步評估(20個工作日)
項目建設單位根據“多評合一”綜合咨詢受理窗口告知的報建評估事項清單和工作要求,同步進行各項評估報告的編制工作,相關報告的公示與報告編制同步開展。對報告編制周期較長的評估事項,在統一受理前,項目建設單位應先期啟動并完成報告編制工作。部分需要以其他評估事項結論作為依據的,在相關評估基本完成時可先期介入,同步開展編制報告。
對未列入報建評估事項清單和工作要求的,“多評合一”綜合咨詢窗口不再要求項目建設單位補充辦理。
(三)同步評審(5個工作日)
在各評估報告完成后,由“多評合一”綜合咨詢受理窗口統一受理,分送至各相關部門和業務科室,各相關業務科室組織并行評審或備案。
(四)同步審批(3個工作日)
各相關部門根據相關評估報告、評審意見及法定要求提交材料,立即同步組織開展相關工作,在3個工作日內出具相關審批文件,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前置條件的,在同一個工作日內按規定先后順序出具審批文件。
特殊情況需要延長評審時間的,各相關部門應提前告知“多評合一”綜合咨詢受理窗口。
(五)統一反饋(1個工作日)。
“多評合一”綜合受理窗口根據相關部門審批結果,統一向項目建設單位反饋。
因項目類型不同,部分項目無需經過上述所有流程,可結合實際優化整合評估環節,壓縮審批周期,提高審批效率。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開展“多評合一”審查是優化評審流程,進一步提高行政審批效能的重要抓手,各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多評合一”審查的目的和作用,進一步壓縮審批時間,提高評估效率和質量,提升政府服務水平。
(二)規范中介,確保實效。對照南通市政府發布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和收費目錄》,對現有各類中介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清理,著力解決過度評估問題。通過服務前移,指導中介機構開展評估工作,考核中介機構評估成果,解決耗時長、收費亂、走過場等問題,不斷提高評估工作質量。有序引入競爭機制,規范評估機構服務行為,減輕項目單位負擔。
(三)加強督查,限時辦結。前移監督關口,加強對項目評估過程的督查推進,完善網上中介管理平臺,實時跟蹤項目評估進度,督促中介機構在約定期限內完成評估工作。同時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對不符合繼續推進條件的項目,及時反饋項目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