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規劃管理中停車位管到什么程度?
停車位是目前小區中比較受關注的內容,特別是小區業主后發現很多問題比如:
1、停車位布置不合理,不方便使用;
2、購買的停車位與規劃許可的位置不一致;
3、開發商出售的停車位總數量超過規劃許可數量;
4、停車位實際尺寸不滿足國標
……
各位同行應該都遇到很多相關的行政訴訟、信訪、12345、市長信箱了吧?
我們來簡單梳理一下規劃管理中對停車位是如何管控的
1、規劃條件里明確的配建標準,比如100平方米住宅面積配建1.2個車位
2、在項目建設工程設計方案中明確車位的具體數量和位置,當然也有尺寸,但是不會每個車位的尺寸標注那么清楚
3、施工圖中明確停車位的數量、位置、尺寸
這里要說明的就是各地應該絕大部分都是對車位的尺寸不可能管那么嚴格,不可能一個一個去檢核是否符合國標要求,雖然也是有cad圖紙可以做到一個個去檢查。。。但是不可能去做吧!
4、規劃核實
其實,問題就發生在3和4
3的工作到底應該做到多細致?
規劃核實很多地方只是將竣工測繪報告和施工圖進行數量的核對,只要數量不少,就可以了。
對于因為人防、消防、弱電等專業圖紙深化及變更造成原確定的停車位變化,審圖辦也是不管那么細的,建設單位一般都是不到規劃部門進行報備或者申請變更。
可以理解,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其實是發生很多細節的問題,想要地面停車場和地庫里的停車位完全按照施工圖實施是不太現實的。
目前各地有幾種同行的做法,供大家討論!
1、規劃部門管道規劃設計方案和施工圖中的停車位數量即可,在核實的時候,不管停車位的數量和位置,理論上只要管住許可過的建筑物、構筑物,其他的都是可以調整的,停車位的數量就能保證,核實的內容里不包含停車位,停車位的劃定由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或者房產管理部門進行劃定和驗收管理。
2、規劃部門在核實的時候管好數量和大概位置,停車位的尺寸不進行核定,基本維持和原施工圖一致,數量不能大于或者少于原審批數量,實際位置可以和原圖紙有一定出入。部分地區對最終實施的停車位布局圖進行規劃核實批前公示(可見今天博客文章),沒有異議后,再核實。也有地區直接按現場情況進行核實。
3、規劃部門在規劃核實前,或者在巡查過程中,一般是在場地實施前要求建設單位確認一下最終停車位布置圖,有調整的一次性調整到位,走公示程序,最后再核實,停車位的尺寸由竣工測繪報告中進行確認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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