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廠房的容積率計算8米以上可以翻倍計算么?
建筑面積是按一層計算:
國家規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GB/T5035-2005對于單層工業廠房的的規定是:單層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高度不足2.20m者應計算1/2 面積。
工業用地容積率一般的地區的規定都是按照原來 國土資發〔2004〕232號,《關于發布和實施<工業項目建設用地 控制指標(試行)>的通知》 ,其中附件1部分(控制指標應用說明) 中,關于容積率的指標解釋中指出:“當建筑物層高超過8米,在計算容積率時該層建筑面積加倍計算”。
也就是說只要是8米以上的,層高無論多少,都只計算2倍容積率。
但是也有一些地方是有特別的做法,比如蘇州的《蘇州工業園區規劃管理技術規定(2011年版)》及《蘇園規﹝2014﹞30號》文件中容積率計算等若干修訂條款的通知(2018年)
工業廠房層高:層高大于8.0米、不大于11.0米的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積乘以2.0系數計入容積率;以此為基準,建筑層高每增加3.0米,增加1.0系數。
1.0倍:層高≤8.0米
2.0倍:8.0米<層高≤11.0米
3.0倍:11.0米<層高≤14.0米
工業廠房按層高算那么多倍的原因是什么?
因為要節約用地,工業用地的規劃條件中都要求了容積率下限,但是有部分項目以為特殊工藝等原因,廠房之間的間距要求過大,或者說部分項目其實廠房和倉庫等建筑很少,很多是構筑物和設備,比如反應釜、儲罐。之前我遇到一個大型食品廠,在國內也是排名很靠前的企業,他們是生產醬油的,廠區內建筑很少,占地很多的都是巨大的發酵罐子。這種如果真算容積率的話,應該不到0.4,這就遠遠達不到該行業用地的容積率下限。
其實現在很多地方都有工業項目的監管協議,按照畝產投資,按照畝產稅收,這個其實比控制容積率下限更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