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莊規劃區內可以做房地產開發嗎?
以及110kv高壓走廊寬度是以電線兩邊控制各10米,還是電線桿兩邊控制十米?
答:1.從邊導線兩邊開始,學習下《電力設施保護條例》
2.高壓走廊寬度控制,控規里都有具有要求。
3、本來多個部門規定有差異,最好還是像我們這邊一樣,讓供電公司參與方案審查。
2、問:村莊規劃區內可以做房地產開發嗎?
答:集體用地不可做房地產開發
其實問的是村莊規劃區內可以有國有建設用地么?比如存量的,在其上可以做地產開發么?
答:應該可以有,但僅限于存量維持現狀,不鼓勵做開發。
3、問:老舊小區改造中的雨污水等管網需要辦理規劃許可嗎?
答:1.不報可以裝不知道,報了就須給予辦理要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內在的協調矛盾以及后期城建資料收集的問題
3.老舊小區改造以房產局改造領導組牽頭,業主委員會簽字,街道為實施單位。規劃院設計方案。規劃部門參加協調會,不簽署意見。
4、很多工程在實際工作中建議不審批比較好。
4、問:用地紅線以外的代拆遷線未拆遷到位(拆遷范圍線比用地紅線大),能否核發用地紅線內工程證?
答:審查方案要考慮與既有建筑的空間關系,比如日照,防火,符合條件的,可以發。
5、問:開發的小區一樓建設后院(主要是綠化和鐵藝柵欄維合),這種情況怎么批復,可以批復嗎?
答:1.不可以
2.我們這邊沒有禁止,但是私家花園也要算入建筑密度
3.一層維合就是個綠化小院,沒有建房,把整個小院計算密度
4、應該是不鼓勵,而且圍合院子內的綠化不計算綠地率。
6、問:在《城市居住區設計標準》頒布之前出具的規條明確“應符合2016版的居住區設計規范”?,F在審查方案是用2018年標準還是用2016年的規范?
答:1、規條已納入土地合同,應繼續執行。未納入土地合同,則失效重新按新標準出吧。但強條性要求,建議慎重。把決策程序走扎實
2、按照規劃條件,畢竟已經簽訂出讓合同了。
7、問:一個地下開采項目項目審批能用下面的工程設計單位資質嗎
地上有附屬建筑
答:這個不在建設用地上,不做審批。
8、問:企業在建設過程中,在廠房內部增加了管理用房(紅色區域),是否可以?規劃方案上沒有,目前正在做隔墻處理。
答:廠房內部增加管理用房,設休息間、辦公室、雜物間很正常,主要是施工圖上沒有,穩妥起見就走建筑施工圖變更!
追問:但是這樣消防是否能通過,而且有沒有規避辦公用房用地7%的嫌疑?
答:標成車間,最后當成辦公室用就行。
招商引資的工業項目不要想的太復雜,只要不搞商業開發問題都不大,而且基本上都是市領導包保的項目。
9、問:如果開發商在通過驗收以后,改變使用用途,適用城鄉規劃法好多條?
答:1.直接違建處理
2.改變使用用途有房產監察處理
3.新建改建擴建均需要規劃許可
10、問:養老院是否盈利由哪個部門確定?
答:1民政,醫療機構有明確讓民政部門提出意見
2.非營利養老院才能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經與民政部門對接,其答復是否營利要待養老院建成后才能確定。
3.看發改部門的備案表里有沒有要求,但備案文件作為了依據。相當于承諾制一樣,事后的管控難。
4.著重看是否符合劃撥目錄,然后在劃撥決定書中明確非盈利
可以建設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文件記載的項目建設內容為依據判斷是否符合《劃撥用地目錄》,不得以建設單位投資來源為民間投資、外商投資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為由限制申請劃撥用地。
5.今年年初,民政部發出通知,要求各級民政部門不再受理養老機構設立許可申請,這也就意味著今后開辦養老院,將不再需要民政部門審批?!叭∠B老機構設立許可后,設立民辦公益性養老機構,依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規定,依法向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民政部門申請社會服務機構登記?!?br>
6.保護自己,穩妥起見,函告民政,要求回復這個的是否是非盈利。
7、建議在政府層面開一個會商會辦會,把事情說清楚,把流程理順,不然后續返工很痛苦。其實我們辦過一個非營利性民營醫院,矛盾并非在民政局,而在醫療管理部門,最終要求改出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