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方案出讓,后面方案還能調整
1、帶方案出讓,后面方案還能否調整??
答:看你調什么內容了,如容積率、密度、整體布局、配套等肯定不能調,建筑物立面優化等小調整還是可以的
現在情況我是沒見過不調方案的項目方。。。之前我們內部研究過,主要是針對這個方案審查放不放到出讓合同里面討論了很久
得出的結論就是,要不審查內容就粗點,方案不要太細;方案放到設計條件的附件指引文件里面,不作為強制性內容
然后我們這邊的程序是土地出讓前要上土委會,上土委會前會取得審批局的方案審查意見,上土委會的時候,一并對方案提修改意見
帶方案出讓就是個坑,我們這邊很多年不允許帶方案出讓了。
變更是常態,所以你帶方案還有啥意義
2、審批局管方案???現在兩證一書都是審批局在出了嘛
答:江蘇這邊有還在自規局,審批局只是受理和發證扎口。
3、考注冊規劃師參考書籍是用計劃出版社的(2011版),還是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19版)的呀?
答:用的2011的
4、規劃有沒有出過關于人防監管的制度?
答:并沒有,方案的時候征求一下人防部門的意見就好了。
5、《城市道路管理條例》(1996年6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98號發布 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訂 根據2017年3月1日《國務院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訂)第三十三條第一款:“因工程建設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應當持城市規劃部門批準簽發的文件和有關設計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方可按照規定挖掘?!边@個如何理解?
答:因工程需要,那么就出具工程規劃許可證
占道挖掘是城管局的事,其實大部分地方還是住建局在管。
規劃能批準的就是一書三證,別的還能批什么!
挖了恢復原樣的還批什么,等同于修繕,無需審批。
只有改擴建市政工程才可能辦理規劃許可,維修的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