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帶方案出讓土地的相關問題
1、準備帶方案、用地規劃許可、工程規劃許可等手續出讓建設用地,不知道有沒有先例?大家知道不?
答:帶方案出讓,至少也要先把方案批準才可以使用吧
是,先三個方案比選,然后方案確定以后帶方案出讓
2、大家有市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三定方案嗎,現在兩個部門合并后科室職能怎樣設置更有利于放管服服務
答:湖北這邊基本參照省廳的來設置,不是很理想
3、某項目征收集體土地前與一戶村民簽訂了征收協議,土地進行了國有招拍掛,之后在該項目修建性詳細規劃進行公示期間,改戶因戶主及分戶原因,對原征收協議有異議,擬反悔協議。目前已申報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環節,應基于已取得土地權屬文件,但對土地權屬的此類異議,是否會影響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核發。
答:有不動產權的,不考慮停辦
目前土地權屬文件只認土地證或者不動產權證,協議、合同、預審意見等不承認的
湖北還有個建設用地批準書
國務院審批改革,有預審可以。土地放到施工許可前,但是目前沒有具體操作辦法,暫時沒有能實施啊
個人認為,劃撥土地可以,出讓土地不合適,畢竟公開出讓價高者得,規劃許可給誰?
4、居住區設計規范,容積率3.1和限高80米這個,各個地方是怎么看和執行的。答:見昨天的規劃博客討論整理,非常詳細。
5、請問大家有沒有關于規范房地產項目聘請編制單位的管理辦法
6、請問劃撥類用地,國土出劃撥決定書 ,是要看用地證和規劃條件?還是光有用地證就行?
條件在用地證之前呢,有了用地證,不就也有條件了
7、軌道站點 也要申請條件么?
答:市政的也有條件吧,只有是建設用地出去,都要出規劃條件
8、風力發電項目未在規劃區建設用地范圍內,是否核發用地證和工程證?
答:違法的,你看看規劃法 第42條
走區域設施行不行呢
h3也是建設用地
那么風力發電是否需要辦理這兩個證件呢?
按照規劃法是要的
9、 有了綜合執法后,一個隊伍管制法,避免多頭執法,違建認定,是按照誰執法誰認定,還是還在規劃上認定。。。?
10、現在還有反對領導意見的同行么?
答:必須的啊,反對領導意見,因為經常的情況就是,領導和建設單位一股繩,壓力全在自己環節
11、三定方案要求依據國家政務服務基本目錄梳理縣級目錄
國家級目錄里工程許可和規劃核實都在住建
審批改革的職權目錄吧,審改口的
不過也有問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在兩個部同時有
鄉村以后都給鄉鎮就好啦
反正到地方,工程許可估計都是統一劃自然資源局了
我們的住建目前主要業務就是市政道路的建設
招投標劃給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了
20市容,環衛,市政等劃城管局了,
改革把人防劃住建了
去年剛把新農村建設從農委劃住建,今年又劃歸農委了。好像過家家
我們的城市設計和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都是跟著規劃劃自然資源局了
規劃 產權 城管 環衛 綠化 市政維護都走了
我們的園林局這次也劃給城管了
設計資質核準也在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