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三定方案(內設機構職能)
今天一大早就看到朋友圈里有部分地區的市級自然資源局已經公布了三定方案,估計月底前大部分市級局都要出臺了,大家可以參考比較。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宣傳、信息、政務公開、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后勤、安全和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人大政協建議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承擔綜合統計和專業統計歸口管理工作。管理基本建設及重大專項投資、重大裝備。指導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信息化建設工作。擬訂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科技發展規劃和計劃。組織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管理工作。
政治處
組織自然資源和規劃管理體制、機制建設的政策研究。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干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離退休干部職工服務管理工作。擬訂系統人才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自然資源和規劃系統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干部教育培訓、出國(境)管理和對外合作交流工作。
政策法規處
參與全市宏觀經濟運行與綜合配套改革等相關政策措施的研究。提出有關自然資源立法規劃、計劃建議。承擔有關規范性文件、計劃建議擬訂和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核工作。統籌推進法治建設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有關工作。承擔自然資源和規劃行業領域綜合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有關工作。開展重大課題調研和管理形勢分析研究工作。承擔自然資源和規劃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編制工作。承擔自然資源領域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工作。指導農村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管理,指導林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依法協調征地補償標準爭議并監督落實。
財務處
承擔自然資源專項收入征管和專項資金、基金等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及國有資產監管。編制并組織實施年度財務計劃。負責部門預決算、政府采購、國庫集中支付、內部審計和績效評價。參與擬訂自然資源相關經濟調節政策。
執法監察局(掛市自然資源總督察辦公室牌子)
擬訂自然資源違法案件查處的規范性文件并指導實施。制定并實施自然資源和規劃督察制度。開展專項性、區域性監督檢查和執法行動。查處重大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測繪違法案件。負責自然資源和規劃信訪工作。指導區、縣(市)違法案件調查處理工作,協調跨區域違法案件查處工作。承擔國家自然資源總督察辦公室和派駐地方督察機構、省自然資源總督察辦公室對紹興市監督檢查的聯絡工作。
自然資源調查登記處
擬訂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調查監測評價、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應用的制度、政策、標準、規范。建立自然資源定期調查監測評價制度。組織實施全市自然資源基礎調查、變更調查、動態監測和分析評價。開展自然資源和地理國情等專項調查監測評價工作。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匯交、管理、維護、發布、共享和利用監督。指導監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管理登記資料。負責市政府確定的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等工作。承擔全市重大自然資源權屬和不動產權屬爭議調處工作。
自然資源開發利用處(掛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處牌子)
擬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收益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承擔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和資產核算工作。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并組織考核評價。擬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承擔國有土地資產處置工作。擬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制度并監督實施。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市場調控和交易的監管。承擔自然資源市場監督管理、動態監測和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建設工作,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擬訂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開展評估考核,指導實施節約集約利用。承擔市區經營性用地出讓聯席會議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國土空間規劃處
擬訂國土空間規劃的相關政策,承擔建立空間規劃和“多規合一”體系工作機制并監督實施。負責全市域、大市區規劃統籌工作。組織開展城市發展戰略研究和總體城市設計工作。統籌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紅線、城鎮開發邊界等重要控制線以及生態、農業、城鎮空間并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全市國土空間規劃和綜合交通體系、公共服務設施、市政公用設施等相關專項規劃并監督實施。按權限承擔區、縣(市)國土空間規劃的審核、報批工作。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建立定期評估制度。負責規劃設計單位的行業管理。承擔市城鄉規劃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處(掛行政審批服務處牌子)
擬訂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規范和技術標準并監督實施。提出土地、林地年度利用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國土空間用途轉用政策。擬訂開展城鄉規劃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監督實施。按權限承擔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承擔林地相關管理工作。指導監督行政審批辦理、相關審批事項報批和有關信息公開工作。
詳細規劃和城市設計處
擬訂詳細規劃相關政策。負責控制性詳細規劃、詳細城市設計、鄉村規劃的編制、審查和上報工作,對具體地塊用途和強度做出實施性安排。負責規劃設計條件書的制定和審核工作。負責名鎮名村的保護管理工作,負責歷史建筑修繕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景觀風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廣場、停車場、綠化工程、城市雕塑、大中型戶外廣告固定設施、重要街道兩側建筑物外立面裝修等規劃管理。負責城市管線詳細規劃工作。
建設項目管理處
擬訂建設項目規劃行政許可審批的相關政策。負責全市建筑工程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建設項目行政許可“一書三證”的統籌、協調和監督工作。負責對標志性的重點公共建筑工程、跨區域建設項目的規劃行政許可和竣工規劃核驗工作。負責需上報市城鄉規劃管理委員會審議的建設項目的初審工作。負責出具重大項目選址審核意見并報批。
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處
承擔國土空間生態修復政策研究工作,擬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承擔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森林和濕地等生態修復等工作。承擔生態保護補償和生態扶貧相關工作。擬訂國土綠化規劃、政策并指導實施。指導森林資源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和城鄉綠化工作。指導、監督林木種子種苗管理工作。指導林業產業發展。承擔食用林產品質量監測、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基層林業站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按分工承擔古樹名木保護、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指導區、縣(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工作。承擔市綠化與濕地保護委員會綠化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耕地保護監督處
擬訂并實施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全市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負責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占用和補償的監督管理。承擔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工作,指導、協調補充耕地等指標的調劑和管理工作。負責耕地保護政策與林地、濕地等土地資源保護政策的銜接。承擔設施農用地、臨時用地、土地征收征用的管理工作。承擔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審核、報批工作。
地質礦產管理處
擬訂礦業權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擬訂礦產資源戰略、政策和規劃并組織實施,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合理利用和保護工作。承擔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登記、統計、動態監管和信息發布。負責壓覆礦產資源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管理工作。組織調處礦業權權屬糾紛。監督管理地質資料匯交、保管利用。承擔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工作,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采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承擔地質勘查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測繪與地理信息處
擬訂全市基礎測繪與地理信息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基礎測繪重大項目。負責管理測繪與地理信息行業,監督管理測繪活動、質量,負責測繪資質資格和信用管理工作。負責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測量標志保護,管理全市測繪基準。負責地理信息建設和資源共建共享工作。負責地圖管理。負責測繪地理信息應急保障,指導監督并提供地理信息公共服務。負責城市管線的測繪、信息監督管理和管線的普查、整測,建立和維護更新管線信息系統。
自然資源保護管理處
負責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等自然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并監督實施森林采伐限額。指導編制森林經營規劃和森林經營方案并監督實施。指導公益林劃定,承擔公益林建設、保護和利用工作。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指導國有林場建設和發展。指導監督林木憑證采伐、運輸。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經營利用。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保護和恢復、疫源疫病監測。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發展規劃、政策和相關標準并監督實施。負責國家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和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跡、礦業遺跡的監督管理。組織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負責轄區內紹興會稽山古香榧群的保護、管理、研究和利用等具體工作。參與濕地、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濕地公約履約工作。承擔市綠化與濕地保護委員會濕地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直屬行政機構
紹興市森林公安局(掛紹興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隊牌子)
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直屬行政機構,正科級。負責指導森林公安工作,監督和管理森林公安隊伍。監督、協調、指導涉林刑事案件的偵辦和涉林治安案件的查處,指導林業重特大違法案件的查處。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指導開展森林防火巡護、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等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和督促檢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