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部門說的建設用地和國土部門說的建設用地一樣嗎?20160511
回:可以,但要注意招標問題。
追問:委托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回:參考地方政府采購的規定,超過好多錢必須公開招標。
2、城市道路兩證發放的前置條件是什么,土地權屬是誰?
回:看規劃博客站內搜索山東省住建廳的文件。
3、規劃說的建設用地和國土部門說的建設用地一樣嗎?
回:國土(土地法):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
規劃(用地標準2011):建設用地包括城鄉居民點建設用地、區域交通設施用地、區域公用設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礦用地以及其他建設用地,非建設用地包括水域、農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設用地。
規劃部門說的是總規中規劃的建設用地,國土部門說的是現狀已經由非建設用地轉為了建設用地。
追問:建設用地一般是在規劃區內,但現實很多地方都沒多規劃,但又是建設用地,怎么辦?
回:沒覆蓋到,那就要抓緊覆蓋。
追問2:總規全覆蓋了,但村莊的沒做。
回:總規中村鎮體系規劃部門的一系列圖紙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在鎮規劃區范圍內按照鎮區總規來在鎮規劃區范圍外、鎮行政轄區內,參照項目的重要程度,由相應等級的規劃主管部門決定是否需要獨立選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