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部有能力實時監控,到此時才問責,為何?
看到這個新聞,我不禁想起建設部的監督員制度,國土部的人力物力技術能力比建設部不是強那么一點點??!
國土部和建設部都能監督到全國的各類建設行為,現在來曝光幾萬公頃的違法用地,那么肯定違法建筑規模同樣很大啊,衛星監控技術已經很成熟了,國土部對各地的違法行為應當是了如指掌了,畢竟有衛片在那啊,為什么到現在才來問責,當然應當是前期已經就做了很多工作,為什么各地的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行為不斷呢,就是問責沒有落實,沒有把各地的領導問怕。
希望這次能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是否地方經濟要快速發展就能提前建設,沒有土地指標可以預支?招商引資要平臺要空間,要跨越發展,能否超常規?要彎道超越,能否突破產業階梯規律,在同一平臺上,如何拼軟環境,搶得客商青睞?在發展瓶頸前,能否解放思想,創新舉措,能否先建設或完善手續?……
法律法規即使禁止了,只要上級部門不追究,就是默認許可的,這個是不是已經不是擦邊球的概念了,這個是不是潛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