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關于城市規劃技術中介服務收費及有關事宜的批復》的通知
??????? 現將《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關于城市規劃技術中介服務收費及有關事宜的批復》(黑價經[2011]390號,以下簡稱《省物價局批復》)轉發給你們,請 你們按照《省物價局批復》的有關規定,開展城市規劃技術中介服務活動,并在今后工作中嚴格按以下要求開展規劃中介服務:
??????? 一、要嚴格執行好《省物價局批復》,嚴禁強制進行規劃技術中介服務收費和低質、超標準服務的行為發生,禁止向農民建房收取規劃中介服務費。
??????? 二、認真按省建設廳、省工商局聯合印發的《城市規劃技術服務委托合同的文本》的通知要求,簽訂《城市規劃技術服務委托合同》,履行城市規劃技術中介服務的程序,確保城市規劃技術服務水平和建設項目業主的利益。
??????? 三、要切實加強對城市規劃技術中介服務單位的管理,為建設項目業主創造一個良好的規劃中介服務環境。
?附件:黑龍江物價監督管理局關于城市規劃技術中介服務收費及有關事宜的批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