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管理10月12日上午
回復:商業
2、請教:一塊土地上多個立項的怎么處理。
回復:1.一合同對應一用地規劃許可證;工程規劃許可證可以分開辦理,但總的指標不能超規劃條件
3、請教,單純的沿街商業容積率,建筑密度,綠地率一般提多少,鄉鎮的有總規沒有控規?
回復:
4、請教,請教大家一個問題:一個大型的商住項目,開發商一期只拿到了其中的一部分土地進行開發,由于規劃是整體設計的,所以開發商開發的其中一塊地的小組團的部分道路超出了他取得的土地范圍,規劃局該怎樣對這樣的半成品項目審批?
回復:1、目前審批沒有障礙,問題是方案剩余部分是否還可以順利實施。方案不是規劃條件,規劃條件分割,可以不影響地上建設。
2、如房子建在界限內,道路和停車場建在界限外,現該小組團要投入使用,必須使用界外道路,建議改方案或等拿到下一批地后,進行審批。
5、請教, 修規方案調整?已入住業主僅很小一部分反對??有沒有必要開聽證會??
回復:需要,經依法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不得隨意修改;確需修改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采取聽證會等形式,聽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因修改給利害關系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6、請教:工業用地土地出讓出讓后,已交土地出讓金,還未辦理土地證,現在發現一棟房子拆不了,國土發函要求變更紅線,有沒有什么好辦法。
回復:規劃條件已經出讓實施就發生法律效力,不可折損。土地宗地圖是規劃條件的依據,修改宗地圖實質是修改規劃條件,只能在政府收回土地后才可以修改宗地范圍。涉及宗地范圍問題,我認為只能廢除出讓合同。
7、請教,私立學校辦理用地規劃手續,以公司名義是否可以辦理用地規劃手續?備注:土地出讓合同是以公司的名義簽訂的
回復:用地規劃手續是根據出讓合同受讓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