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隔斷墻上窗的寬度變小了,誰來管

規劃審批圖紙中,該窗戶寬度為1.5米。
規劃核實中未提及該內容,規劃局認為這個細節,規劃局不進行規劃核實。
房產總驗收也沒有提及這個問題。在建設檔案館存檔的竣工圖中,圖紙寬度為1.5米,但另附了一個施工圖變更通知單,注明該窗戶寬度調整為1.2米。
檔案館反應,這個竣工圖是建設單位根據建筑最終實際建成情況報備的,他們沒有義務來審核這個竣工圖是否與實際一致,更不管這個竣工圖是不是和審批情況一致。
經查,規劃局、審圖辦均未同意該變更。
建設單位認為,只要這個寬度調整不違反國建筑設計規范,他們可以提出自行調整,設計單位同意出具該變更通知單,他們就可以調整。
問:這個調整內容,難道有沒有職能部門來管么?規劃局是不是不要管那么細,依據是什么?